無極.
本性為空.是名—空性.無名(明)以言狀.渾入空寂.(真空)
在象是空(象).在數為零(質能)
在斗數是指向來因宮
太極.
本性為中.是名—中性.有名(明)以言狀.氣化陰陽.(妙有)
在象是有(象) .在數為乾坤(質能)
註:乾是能(應用是正反).坤是質(應用是量變)
在斗數是指向來因宮 對來因對宮
因有「太極之有(象).妙有萬物」.才能顯示無極的空性.即非絕對的無.
是「因有而知來自無」.故數始於0與1.而0非真零也.以致「無極」而
「太極」.之「而」字 解
1.無序次.代表同時存在.即包含了陰陽.
2.無先後.代表陰陽中性.非陰非陽.非心非物.
只是一個“氣”字.氣化而生萬物.
斗數以日月為中天.註:中.真正的指向是以坤為首.
如歸藏(坤乾易).在易曰「中庸」。
於人類的中生代.(即地質時代)恐龍時代
3.太極:物物俱極〔如斗數.宮宮可立極.在象可單象定位...〕.其物極至.
故曰「理」(曰:体)
因強名曰:「理(体)」乃是它有用.用在陰陽.故又曰「氣」(曰:用)
4.說明一點:太極即理.即氣.即体.即用.
(即体本命格.即用体的引申.入大限.流年......)
但強調離体言用.功在陰陽.〔如宮位—本宮.對宮.即是也〕.
例解 在体言用.妙也陰陽. 〔如宮位—1.6.2.7.3.8.4.9.5.10〕.

1.設定來因〝甲〞為來因宮.〔安設無極〕
2.對宮與來因同時存在.是〔無極而太極〕對宮安設太極.
3.理與氣即同時存在.發生了氣化作用.現象就同時而成立
(對宮的作用.不要疏略)
4.以本命而言.謂格〔可以感應未來發生的時空現象〕以大限而言.謂運.
〔言此限之機遇而論現象吉凶.與時空變易〕(下.同理類推)
5.註:如以大限言時.雖是運勢在動態中.但如有生年所在.
也稱得上”在數”因緣.只是發生在生命流轉中的某一階段.
否則有如空華.〔即感應而不能長久〕
6.以因緣而言.必會遇有〝戊〞干或〝甲〞干.而較投緣
〔在數緣久.依生年為強〕
7.來因有生年或對宮(体)直接可以定象解物相.
大限有生年或對宮(用).同上.在數因緣解物相.
(俗謂時節因緣) 有長有短
定義生命存在於空間底範圍(範疇).式空間覺對有的象.謂之空間象。
存在於絕對有物之中.依象而立.

1.甲.來因夫妻.化祿在官祿.
2.因直線在官祿〔向心力〕.其氣一定凝聚在廉貞(天府)
3.註腳言:功課.A的象定位在官祿.有得註腳之体.
4.其功課則偏向理科.如電腦....〔事實也是如此.這就是定象〕
註:廉府電腦 廉電子.科技
5.如問〝因緣〞會遇〝肖辰〞者.〔來因夫也〕.若生肖不對.是祿位要有自化.

1.來因田宅.設定言家庭〔成家論〕
2.對宮自化忌〔離心力〕.其氣一定分化.破体在太陽的生年忌
〔自化宮位無生年.破体一定指向生年〕
3.註腳言:婚姻.傷害即先生
4.自化者.有出入言之.〔即正反應用〕
a.萬物是無中生有.故一切法先要言有.太陽即在疾厄.來因在田宅.
一定有先生的存在. 〔言入〕
b.子女(第四限).既然自化忌〔離心力〕終究無〔言出〕但也先要有.再言無
c.故此命一定會有先生.也會沒有先生(於第四限).怎麼沒有.
太陽忌在疾厄(意外死亡) 子田之故
d.這種論斷均命中帶來.只要時間一到.由有而無〔体用合一.即理即氣〕
註:單獨引用.本宮.對宮.
(本宮作理.對宮作氣.同時發生作用.因氣是載理而行)
如是則田宅是理. 子女是氣. 氣位自化.破了理体(田宅)
故先生有也變無.(在數位疾厄.死亡).(氣在子田.意外)
補註:
向心力
坤(坤能容物.在物理曰:質量.即有質與量在互變)向內力量(凝聚.化合)
各種單一的個體.利用其共有的特性.合成一體〔包括統一象〕
種新的能源.(如斗數用之於新的緣起.有機體)
離心力
乾(乾能力量. 在物理曰:正反. 即有正與反在互因) 向外力量(伸張.分化)
合成物藉離心力量.分離成單一物質〔包括統一象〕
種物的質量變. (如斗數用之於一件事物相的有無變異.分化其存有性質)
簡而言之
離心力是言事物有無(即無中生有.有中變無......)等的質量互變
向心力是言事物生機(即不斷的緣起)等不斷的生滅之理.

1.來因父母.廉貞忌自化忌.則定象在父母
2.註腳事業A也在官祿.D在父母.直接即可知做服務的買賣業.(天同A)(廉貞D)
3.何種行業.電器業.廉貞忌之故也.
因有自化忌.象就定象在廉貞(相) 電器類
4.註:有生年.有自化.其有自化的象.
於体而言.是指事作用.或肯定事物存在的表徵.決定性的肯定
於用而言.才有吉凶. 如買賣可以.生產不行.
5.因自化同類.所以參看同組 註:單象自化同類於來因宮者 它的組合結構.
除同組外.最好加上媒介象.構成三象一物 定成定位法則〔格局〕
6.由此可知.B在財.三象一物成立其格(自己創業)—終身格〔不受時間限制〕.
故曰.空間象.

1.來因夫妻.權自化權.必有對象.指事宮位.定象就在夫妻宮.
2.其科.落在子女.只是有緣無份.
3.媒介忌(田宅).適合同居〔終身格〕
4.星相解:
a.本人是女命.太陰代表自己.其生年權是天機.自化權也是天機.
b.以體而言.她一定會有對象.但對象一定已有家室與子女. 〔B+C+D〕
c.以物而言.是太陰本身沒有先生命.縱使結婚.先生也靠不住.終究男的離女
而去〔離心力〕 (用)因太陰本身並沒有四化.
5.對宮科入夫妻.(太陰)指事本人.法象生科.代表身居子女之無名位
逢生權(同組)現象成立.一定有.但此有是—
a.離心力的權.自化權.一定會有.再沒有
b.向心力的科.是沒有後會再有〔同組關係B.C〕.是單一數更替
c.因B.C在夫.則同理.任其更替.均是有家室者.

補註:
1.設太陰是當事人
2.官化科入夫(太陰)是說明.本人的背後.必有男性追求.〔向心力的作用〕
太陰做定點.非本人主動追求異性.〔法象.文昌科.是男性〕
3.因有人追求之命.故也易換人.〔是有後(先科)再易人(後權出)〕.
故向心力.於人曰:介入.

1.向心力是”會有”的現象.(勢必會有)
2.會有的事.會發生在太陰星之上.但原有的天機權.必有他存在的本質.
3.因此.在向心力的定理上是質上的量變.
〔即會多人出來〕坤質量變.
4.但依據象學上.不言星辰只言象.權.科相遇.或祿忌相遇.
均構成一件事的成立(即存在) 如依吉凶論.縱有(是事實).
但最後是不好.真正決定吉凶看生年的定位(內.外)而定吉凶.

a.A在財.照大命
b.流年戊貪狼A(向心力)逢生年D.構成結婚象.〔 一件事的成立〕
c.但此種結合.終究不利〔同組〕.
且是男的急要結婚.而本人應該在生年A坐吉
d.因來因是兄弟.太陰科又自化科.女命本身必另會有異性緣.甚至不想結婚
(排斥交友)巨門權定位在父母(子女三合)
e.到底會不會結婚?會.因A在財(內局).最好是30歲.坐生祿.(戊干)為流夫.
今年是不利的
f.同理.財官.今年不比後年佳.投資未必能回收.
5.由(四)之例而知.同理之下.生年權又自化權.當然會有.而會易人.
〔等於留不住 對方會走〕變成太陰科是科.天機權是權的各自体.
但不管變易.換人.其交往相處間是一人而不是二人
〔因同組.數一〕.A.D.組合也一樣
6.官之化科入夫.會有人介入.法生年科〔子女〕指事此人不宜有正式因緣
(結婚).且對方追求者已有子女(家室)
7.同理. 官之化科入夫.言事業

a.太陰科.法生年科(照田宅).會與工廠生產有關
b.天機權.又自化權.的天機權.它是生年.則帶有技術性的生產.
c.因權有自化.所以本人(女命)不宜合作.帶動科(子女宮).如果合作.
一定損財.換言之適合上班
何以斷定生產業?
a.生年科.只知在子田.
b.因忌定在田宅.
c.田宅再科.忌入子女.(歸生忌.田宅)
d.斷定生產業.〔廉貞忌.是加工事業〕
8.此命盤.姻緣建立在事業上的合体.(合作)

a.來因命.權自化權.代表她個人.個性倔強.或曰能幹.
b.應用此命造.帶動科(夫).再看忌(財).這種是結構次序.
c.但財是忌 自化權與命有權 同類 可見
i.對待問題意見不合(個性使然)
ii.自己創業問題自己有創業能力.不一定仰賴先生
d.因為夫妻是科自化科. 本命是權自化權 即前所言.互為陰陽(一起作).
又可各為陰陽(不一起作)
e.到底有無共業.有.因生年天梁A必隨D走.(天梁是文教星....).
從事報業.雜誌.........(A是質).
因A在友.所以共業.結果是本人負責(B).先生幫忙(C).
f.是第三限此第四限.〔A尚在三合〕—-時空靜態重疊
註:天梁A—質.定位交友.交友是廣眾之緣.故是做廣告的事業.

1.子女宮.自化權.與財帛自化權.成統一象
2.因為子女宮的因故.統一象後.才知(一)子女(二)外緣(三)合作...均可能發生
3.單純的法象歸生年.
a.論子女.必有生肖虎.(男的).太陽自化權也
b.論外緣.兩者均有.〔第三限先生有〕〔第四限本人有〕
c.論合作(言財).要比較財帛〔DB〕
d.由子女在轉忌入命.代表獨資.並沒有合作
〔借象一註腳.而觀物.用平衡理〕
註:子女宮如果沒有自化權.第3項.如外緣是不會成立的.
〔其所以會成立.是子女與財帛.統一象而成立〕.
其一切現象.便針對於自己及先生.(包括事業)
※另財帛DB.不同組不同類.以對象言有兩個.顯示一隱一顯.
重點提示:
第一講的無極而太極.重心在來因之本宮(無極).而對宮(而太極).它是同時
俱在.沒有次序先後.斷定一生之與生俱來
大限十年.亦可模仿上述方法.觀十年之機遇引申.是一種時間上的因緣聚會
(時節因緣).故須知時間長短.是氣數時空學.依大限的內外言長短.
(故有續緣).套回本命內外.
証實事物有無及緣份深淺之別.〔特別注意自化變易之要領〕
註:大限本宮或對宮.如有生年空間存在之象.勢必在此限發生.(同理往下)
流年本宮或對宮.如有生年空間存在之象.勢必在此年發生.
應用特徵:
1.來因的本宮.有無生年.再自化.(離心力).如有.該宮現象會成立.同時不要
忽略對宮.宮位名詞例:田BB 一定會有房地產.但會先有(生權).
後無(自化權).怎會沒有.給對宮子女.也是沒有.或有的物.被子女賣掉.
也是無.如果說.他是自立有房地產.他的子女也是自立房地產.如果他有祖
蔭.子女也會有祖蔭. 等於說(本人)會在子田發生的種種現象.子女也會發
生〔於事.會與店面.工廠......有關〕 切記:生年又自化.擁有的也需付出代
價.有時代價比擁有多.看內外局.
2.來因的本宮.有生年.再自化.(離心力).同時又化到對宮.(向心力).
如有.兩宮現象均會同時成立.但此種是會先有再變化更替.

本人定象就在疾厄.以文教或智慧的一種服務業性質
〔這種性質.坐疾厄是不會變的質〕祿在父母(向心力)勢必會發生於父母.
即單純的解釋.服務於公家或當老師.但切記得.A與C是不同組雙象.代表不能
從一而終.是C不變A的環境會變. 即科是科.祿是祿.
互為陰陽又各為陰陽.則科的本身自己要備有.其自化科.代表不一定知識只學
一種.是多方面.至於祿.因科之需要.而適應在某種環境.所以A的有是隨C的變
動而變動.故C有.化到對宮的A.也是有的現象.但A的有.是更替作用.
〔不能從一而終〕

太太與先生共同開創事業(共體)兩象同時存在.但又可自立個體科
自化科在田宅.即定位田宅.開店面事業.
祿在子女.(太陽星).以先生言.雖是一體.但先生也可能與他人另合作
〔各為陰陽〕如果是.是家內的兄弟(太陽星)為對象.
比較不可能是姊妹(太陰星)自化.

3.來因宮有生年.有自化(離心力).同時又化到對宮(向心力).而對宮再自化或
對宮再化回來因宮
a.即同時現象存在的事物.如上解
b.重點在A的宮位為立極.再言自化象.
c.解:家內有姊妹也有兄弟.(C與A同時存在).但A又自化C.法生C是太陰.
是說明兄弟姊妹中.有姊妹給人.〔指當事人之命盤者〕女多於男.
d.另解:此命盤的兄弟姊妹均會結婚.〔有了對象〕
但太陽的A自化于C.代表有的婚姻不好.法生科.科出田宅.
指事沒有了先生(科出太陽)

a.現象同上.1.2點
b.家內有姊妹.兄弟.(同第3點)但男多於女.
c.此命兄弟姊妹均會結婚.但其中有的婚姻不好.
而沒有了太太.(科出太陰)
4.來因宮無生年.無自化.對宮化入(向心力)來因宮.必需法象生年.
是現象增加(加法).已有的再多出.例:來因命.遷移化祿入命.
會增加生祿所在宮位現象.指事是人或物或事.
5.來因宮無生年.無自化.對宮自化(離心力).法象生年先俱擁有.次再沒有.
是現象減少(減法).已有的變沒有.
例: P3 例=圖 再例:如來因(夫妻).官祿自化忌.法象生忌在交友.
必須結婚再離婚.〔P11.詳解〕

6.來因宮無生年.直接化到對宮(向心力).則定位在來因.定象在對宮.時間一到
再次重複(現象重來.體用合一)
a.來因命化祿到遷移.代表本人宜外出.或有出國命(格)—空間.
b.設大命在申.來因為大夫.
c.會因工作需要而出國. 〔A2是大官〕.如考察......(運)–時間.
d.今年走到午年.決定會出國.等於說「存在的現象.應時間感應而發生」
註:定位是命.代表我. 定象在迂.代表出外.
總而言之.單象與雙象的應用.同出一源.只是雙象本俱有二次之格.
但在運用上.單象者.結構應用在三象一物
雙象者.結構應用在四象合一.並求其一元之質數 定格法則
第一講是強調 來因本宮 對宮之變化
無極而太極的再引申.
太極是有.以陰和陽合成一個氣字.未流行時是理.已流行時是氣.強其名而曰理
(体)時.在斗數上.配合數河圖.則是淨陰.淨陽.故以1.6...來佈宮位的內涵.
成理(体)之說.見P2.在体言用.即(即体即用).
※所以生年四化.能夠由体起用.則這個用是已落在氣的流行.故便用.象借宮位
重疊.達到時空合一.但在此只強調宮位的陰陽.(指1.6 2.7 ......)
為無極而太極之另一說
說明:
來因宮的原貌.於斗數上.在理是:「人稟氣而生之氣」.在數是:「人生於寅」.
故在應用上.就是五虎遁之引申.所以在宮位
強調:河圖.前有言:「捨數不可以言河圖」 體空間結構
圖:以生年的天干做固定點,再順排天干序.及“五虎遁”,其固定點就是來
因宮的定位點.

甲己. 乙庚.等差距是六,相當卦六爻定位
1.十二宮位.使用六宮.作“陰陽”相對【如前引述】
2.另引河圖1、6......,作“陰陽”互立,那是格局判斷之互體
3.即六宮,依宮位分六內、六外,那是論吉凶,論自己份內事,或他人份內事
4.分六位,依宮位分六陽、六陰,那是論動靜,六陰是動位,六陽是靜位
另有多寡論,六陰是量多,六陽是量少
5.依性向.宮位分六陽.六陰 六陰者,性情不穩定,多情緒變化量依生年四
(見後,性向篇) 六陽者,主觀意識強,多理智應用質化而定
故:無極而太極的引申
第一種:來因對宮(即陰陽) 格空間
第二種:來因第六宮(即河圖) 鑑定格局 局時間
例:來因 夫妻 化忌在交友 (3.8一體) 用神於姻緣,當然用化忌〔A.D組〕
但來因的對宮(官),自化忌(離心力),命中註定會有先生(格),是會由有
而無(局)感應某限發生
註:格:註定有無先生,是配合生祿之位而決定,
如在六內必有名分,如在六外,可能有緣無份但不論有、無名分,
必有朋友(對象),因忌在交友.局:以官之自化忌而言,不管一有無名分的
對象的命之當事人,縱有他的人存在,歸究無,不能持久即變
證明:象是假設安立它性質〔如:忌在交友之性質〕
它須有數的配合〔如:祿在內.外〕才有真理可求;
〔得到答案〕若無數之象為〝空象〞,則:言之無物
如:定象D,用A配,定象A,用D配
定象C,用B配,定象B,用C配
均言之才有物
※ 若無數之象的「數」指陰陽,即A與D,或B與C
※ 双象用三象一物法,才能言之有物
依性向.宮位分六陽.六陰 六陰者,性情不穩定,多情緒變化量依生年四
(見後,性向篇) 六陽者,主觀意識強,多理智應用質化而定
故:無極而太極的引申第一種:來因對宮(即陰陽) 格空間

1.如來因〝田宅〞,化忌(向心力)於子女〔定位於田宅,定象在子女〕
2.依前解.此忌與田宅有關〔暫作不知言何物?〕
3.生祿.在福照財,以D配A而言物
4.至少可以決定作〝工廠〞或〝店面〞之生意〔言之有物〕,
但本人適合做外面.外務...工作〔定象在子女田宅之外面〕

1.來因宮〝福德〞,權自化權,以物而言,當然可以自立格,
且權在福必有福氣(祖蔭),其又自化權必有損
2.今設定以權自化權,看〝物〞之格〔言物〕
3.父母宮也有自化權〔統一象〕,且父母又有生年忌
4.在象隨分歧而分歧下.當然要與來因自化同類,又有生年的居一次再以
權配合科(即以生年優先使用)事實此人是從事老師(在公家上班)
※福德犯命宮
5.何以從教,再以權,配合科,構成三象一物,是天梁科之故也
〔忌.只是定位在父母該賺公家的〕
6.強名分析
a.權自化權.指事〝賺錢〞的話.與它有關的自化權.在父母宮.
代表該賺的錢在父母範圍如公家
b.又父母宮有〝生年忌〞,則與化忌,決定性的定位在父母
〔即以B言賺什麼錢,以D定範圍〕
c.再以B去配C,言之有物,故物相是天梁〔文教有關〕
d.合父母的D,成科忌,
代表此人一定上班〔父母之官祿〕由天梁而知,從事教育

1.如要論姻緣,莫忽略(八)一交友宮〔言人〕
2.大限在福.才三限必會結婚〔B自化B故〕
但一定要過去年(78).否則無對象(對待)
3.搭配上.配交友(化科)為先.因有〝友〞,
才有對象 BCA 法生祿在迂照命
4.站在交友.言他.自化祿.歸酉位.生肖酉,(丁酉),
在迂(夫之三合)照命(大夫)
5.入今年田宅結婚,月令九月,A在月財 日期:4日或16日.〔BB〕
時辰:申〔CA,入房時辰〕
註:來因(福財).引福–財作定點.用〝象〞重疊之。

1.來因〝兄弟〞.化科(向心力)入交友.此科即可決定姻緣象.
指太太用神.[她]
2.交友科之位.又化權,忌入寅(向心力),法生權(入命),法生忌(入財帛)
3.其太太生肖〝寅〞(庚寅年).大二歲.成科.權.忌.三象一物
4.生A(質)在田宅成家,也代表當事人以家為重
5.言財官.也一樣.是一種用智慧作人幕僚之人.[C.B.D]不宜自當老闆
因為命是權.配的料.畢竟在外局.以物為主的忌.
是在財(囚位)大限坐不到,且命是自化忌
故生年祿.在田宅根本猶如假象[但會有錢用.
倒是真的.畢竟質.化祿在田宅.來因兄弟.有人蔭

1.來因財帛,化權(向心力)入福德.即以此象定〝對象〞.
生科(太陰)入疾厄.代表此女許配〝壬辰〞生肖者
2.何以故.對宮見化忌(天同).所以許配於(肖龍).
成B.C.D三象一物〔D定位在父母不一定有婚姻〕
3.其質.太陽化祿在田宅.是結婚而非同居
4.論財官.人與先生(太陰對天同).均上班(科.忌)是一種服務業性質
5.祿在田宅(太陽作官祿主)是房地產的仲介
歸納:
易經是首以〝一陰一陽〞之謂道.前述者.均在說明一陰一陽之應用原則.
且是在〝理體〞的本能上.作陰陽的解剖.不作〝氣〞化流行的解釋
1.無極而太極.而字是無次序.無先後.卻是同時存在.
而成〝有〞的開始.同於老子的:「有生於無」。
a.不言無極.則太極〝同〞於一物〔本宮與對宮〕.
而不足為〝萬化〞之根 (重心在對宮)
b.不言太極.則無極〝淪〞於空寂〔對宮與本宮〕.
而不能為〝萬物〞之根 (重心在本宮)來因
故:無極而太極.就是—「無中說有」,猶如—「真空妙有」
2.在斗數上.來因宮(猶如:無極).萬物之根〔靜〕
對宮(猶如:太極).萬化之根〔動〕
3.另斗數上.來因宮(猶如:無極).萬物之根〔設1〕猶「性」向
第六宮(猶如:太極).萬化之根〔設6〕猶「情」物
4.應用上「無極」與「太極」.是一,.不可分割.
所以言「太極」者,謂道之有〝作用〞也


※動靜法則 ※生物之本,生物之俱.均是〝化合物〞
於術數以甲.己...〝化合〞
而成五(行)虎(建寅)遁(生物)
「一陰一陽之謂道」(易經) 「無極之真,妙合而凝」(太極圖說)
〇以易理解–言理氣

解:
1.天地之間.有理有氣.「未有無理之氣.亦未有無氣之理」蓋有理須有氣,
有氣須有理。 理與氣相須,猶道與器相須也。
2.在斗數所言的是存在與存有.絕對與相對.範圍與事物
3.老子主張「絕對」.故曰:「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
孔子主張「相對」.故曰:「立天之道,曰陰與陽」 (牛頓主張:絕對)
「立地之道,曰柔與剛」 (愛因斯坦主張:相對)
「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其二聖人之理念觀點.並不衝突。
因道(指太極)生一.一生二.則一(乾)與二(坤).皆道也(天地)
二生三.三生萬物.則三與萬物亦皆通也 (人物)
本體之道.與分為萬物之道.即—道也〔即一涵三,眥通之本體也〕
4.在斗數則產生一種圖表.即俗用三方四正的假設安立
物相定義:相對得中.便產生絕對 (中指平衡) 自化
絕對發生作用.便產生相對 有關係
回歸:一而二,二即一也 重點:本宮、對宮
二而一,一即二也次本宮、三合
斗數應用—在 範圍

5.理氣在易.是道器.在〝華嚴〞而言
※特別注意(對宮) 道理–「理法界」本體界
〔本體學空間,四化結構〕
(大限,流年也一樣) 器氣–「事法界」現象界
〔應用學時間,星象物相〕
〇以易數解—言河洛(體用)

解:
1.理.無形(生物之本).氣.有形(生物之俱)–
故生物之有命,皆假合(妙合)而凝.
理.是體(河圖之數).氣是相(物相)是用(洛書)–
故依數而定體(一)用(六)之位
2.〝華嚴〞亦以「六相」說.探討「理氣」
問題曰:「六相者,謂–真法界之體.而有六種名義之相也。
然法界體同.本無異相.由法入於義.遂有六名.
名雖有六.不離–體。」(一乘教義分齊章)
3.在斗數上,以1.6 2.7...等作定義
以此定義.引申用在來因宮.成〝體用合一〞
例:來因:夫妻(3).須配(交友‧8).參看而定格局
依此舉例:
a.權權(在夫妻).第三限會有姻緣成立象(即體即用)
b.權(在夫) 交友自化權.第三限也會有姻緣象(即用即體)
但例,有終也無.代表〝用〞破了〝體〞。
4.引伸在河圖.洛書.斗數又產生一種圖表—
a.河圖的應用論格(1.6)(2.7)(3.8)...
b.洛書的應用論時運(1.9)(2.4)(3.7)...(6.8)

※洛書之應用(見後)
斗數應用.重心在命格〔命數〕
數之體–河圖(一六) ※佛說:業障,即(九.六)之用,與易,數均同理
數之用–洛書(一九) 官祿猶「業」 疾厄猶「障」.還是〝體用〞耳
註:洛書是洛書.不是河圖
但河圖含包洛書(體用合一)
(見後解)
